議事資訊 整合查詢系統
議事錄
其他議事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一、目前生活上確實需要生活扶助者或家庭,因為「非靠救助無法生活者。」之條文,無法以客觀量化的標準衡酌審查,徒令民眾產生疑慮。
二、其他五都與其他各縣市皆無如此之規定,相較之下高雄市之規定較為嚴苛,修正後可與其他縣市標準相同,以免高雄市民有低人一等的感受。(檢附107年度低收入戶類別條件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