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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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43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
連署人 林富寶、羅鼎城
案由 八八風災至今中央校定桃源區公所清疏工經費約九億,清疏工程品質效益人民有爭議,基於看守人民納稅錢,107年起高雄市政府與中央農委會應停止再補助於桃源區內進行有爭議性的清疏工程案,應以護岸工程為前提,做為保護部落安全工程為優先。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成立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