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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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工務
編號 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林宛蓉
連署人 邱俊憲、簡煥宗
案由 建請儘速把新草衙範圍內二處國宅地用解編,以利地民眾承購。
說明

一、國宅條例於104年1月7日廢止,但仍有二處位於新草衙範圍內的國宅用地尚未解編,分別是新明德東國宅第二期、約3,490坪及前鎮高中捷運站旁、約1,495坪。

二、這二處雖位處新草衙範圍內,卻受限於國宅用地沒有解編,無法比照「新草衙自治條例」進行讓售。

三、市府應儘速透過都委會進行審議,再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讓國宅用地真正走入歷史。

四、這二處住戶也能比照「新草衙自治條例讓」讓售,才能讓新草衙真正完成土地讓售。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