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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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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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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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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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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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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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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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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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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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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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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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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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俊憲、簡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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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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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儘速把新草衙範圍內二處國宅地用解編,以利地民眾承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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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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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宅條例於104年1月7日廢止,但仍有二處位於新草衙範圍內的國宅用地尚未解編,分別是新明德東國宅第二期、約3,490坪及前鎮高中捷運站旁、約1,495坪。
二、這二處雖位處新草衙範圍內,卻受限於國宅用地沒有解編,無法比照「新草衙自治條例」進行讓售。
三、市府應儘速透過都委會進行審議,再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讓國宅用地真正走入歷史。
四、這二處住戶也能比照「新草衙自治條例讓」讓售,才能讓新草衙真正完成土地讓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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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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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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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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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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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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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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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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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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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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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6-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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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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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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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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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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