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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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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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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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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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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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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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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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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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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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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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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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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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煥宗、何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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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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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仁執行公務發生車禍,警察局應主動協助處理理賠費用及公務車修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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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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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5年度執行公務(警用巡邏汽、機車)發生交通事故(有肇事責任者)件數統計
年度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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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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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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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巡邏汽車(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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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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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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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巡邏機車(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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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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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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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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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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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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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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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警察局研議同仁因執行公務發生車禍時,協助處理理賠費用及公務車修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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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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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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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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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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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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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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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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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6-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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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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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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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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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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