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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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民政
編號 6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蘇炎城
連署人 簡煥宗、何權峰
案由 警察同仁執行公務發生車禍,警察局應主動協助處理理賠費用及公務車修理費用。
說明

104、105年度執行公務(警用巡邏汽、機車)發生交通事故(有肇事責任者)件數統計

 

年度

項目

104
()
105
()
警用巡邏汽車(A)
17
27
警用巡邏機車(B)
16
5
小計(A+B)
33
32

   

辦法 請警察局研議同仁因執行公務發生車禍時,協助處理理賠費用及公務車修理費用。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