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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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交通
編號 33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張漢忠
連署人 黃明太、韓賜村
案由 建請市府交通局研議位於高雄市鳳山區由輜汔路左轉大明路之T字型路口設置待轉標誌或標線,以利民眾行車安全。
說明

一、因鳳山區輜汔路與大明路乃位於衛武營藝術園區旁邊及鳳甲國中附近,早上及下午運動的民眾很多,為保障民眾及學生行車之安全,建請於該處設置待轉標誌。

二、因民眾反應,建請市府交通局能規劃劃待轉標誌。

辦法 建請市府交通局能規劃劃待轉標誌,以使得民眾之車輛於該處轉彎時能更順暢及更安全。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05-0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