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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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交通
編號 31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粹鑾(107.7.26解職)
連署人 曾麗燕、童燕珍
案由 擬請交通局研擬共享單車管理條例。
說明 有鑑於Obike亂停問題嚴重,已經造成市容與交通的混亂,因此希望交通局針對此一共享概念的模式提出管理辦法與條例。
辦法 請交通局確立共享單車亂停的責任歸屬應該在公司端,並制定出罰則,以要求該公司負起社會責任。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0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