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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目前零至二歲為托育政策,屬社會局業務範圍;二至五歲則為幼教政策,屬教育局業務範圍。然而,實務上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對象是五歲、四歲至三歲的小孩,通常招生至五歲、四歲即名額額滿,三歲及兩歲的小孩入園就學之機會幾乎渺茫。
二、根據高雄市主計處統計,截至108年2月為止,高雄市兩至三歲的小孩有兩萬兩千零五位。
三、然而,高雄市目前由教育局開辦之兩百一十一間公立幼兒園中,唯有八間設有兩歲幼幼班和兩至五歲混齡專班,兩歲幼幼班招生名額僅七十九位,招生名額僅全市兩歲小孩數的千分之三。且開設園所之行政區皆於高雄市原縣區,都會行政區之公立幼兒園完全無設置兩歲幼幼班。
四、托育及幼教問題為許多年輕雙薪家長著急之問題,政府應於尚未設置兩歲幼幼班之公立幼兒園設立兩歲幼幼班,提供相當名額之平價、優質的幼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