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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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教育
編號 60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淑美
連署人 陳慧文、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
案由 建請體育處針對陽明網球中心ROT案,納入敦親睦鄰回饋項目,並保障在地選手訓練之權益。
說明 一、 位於三民區的陽明網球中心,是國內首屈一指的網球場,更是國內第一座可供辦理國際性網球比賽的標準場地,自1998年動工後,於2000年正式啟用,至今已使用將近20年。目前體育處正規劃辦理由民間來整建營運的ROT案,目前正處於規劃階段,
二、 陽明網球中心位於三民區本上里,但過去與在地民眾互動性不強,希望藉由 ROT 委外後,納入里民回饋方案,提升里民與網球中心之互動。
三、 包括陽明國中及陽明國小等多所學校,目前皆有使用陽明網球中心做為訓練場地,未來應保障各校選手既有訓練權益。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