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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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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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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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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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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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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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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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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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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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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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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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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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鼎城、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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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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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設計」、「施工」、「營運」3者切割開,不利將來的營運者創造收益,建請交通局捷運局等單位,讓營運團隊在黃線等軌道建設工程細部設計前,就實際參與,依照需求規劃站體,減低日後開銷,並提升捷運站商業、住宅機能,藉由共構、土地開發,增加自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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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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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體在設計時就應考量經營的需求,詳加規劃,否則日後將付出極大成本,以台北車站為例,1989年啟用時,二樓經營金華百貨,卻因營業面積及機電空調設備引發合約糾紛,官司纏訟10多年,經營情形也一年不如一年,環境陰暗、髒亂,不少人避之唯恐不及於2005年歇業,直到2006年台鐵重新整建,拆除原狹小店面隔間為寬闊商場,2007年微風廣場開幕,才大翻身,一年營業額突破26億元,顯見商業規劃的重要。
二、創造商業需求,除了可從租金、權利金等方面獲取收益外,也有助於帶動運量,近期開發成功的大魯閣草衙道,同樣吸引了大量消費者,翻轉了原本很少人進出的草衙站,今年9月日均旅運量1萬481人,剛開幕時甚至曾飆到2萬4201人,對照開幕前105年1月時草衙站日均旅運量僅5368人,即便現在大魯閣草衙道開幕熱潮已過,運量仍是當初的1倍。
三、國外也有許多成功的商業開發案例,以香港地鐵的經營來看,也都是住宅與商場共構,由香港政府收取一定金額,給予港鐵MTR公司土地開發的權利,MTR再與地產商合作開發,分得一部分的地產開發利潤,自償率經常超過50%,成功的開發,確實能帶來可觀的收益,難怪台鐵局今年9月時會對外表示,考慮將場站收回,自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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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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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部門應儘速盤點黃線沿線具開發效益的公有土地,將之撥給捷運局藉此提高自償率。
二、相關部門應以「達成自償率」為指導原則,要求將來的營運者備妥可行性評估,參與各項空間規劃工程之細部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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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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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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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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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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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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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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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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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6-11-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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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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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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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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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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