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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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七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交通
編號 4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童燕珍
連署人 方信淵、陳玫娟
案由 有販賣風景明信片之觀光地點設置郵筒。
說明

    鳳山的鳳儀書院屬於三級古蹟,也是目前高雄到鳳山觀光必去的一個地方,整體規劃跟保存而言算是非常不錯,該給文化局鼓勵,開放夜間參觀也讓民眾大受好評。
    民眾之前給的建議是,他們在裡面的商店購買鳳儀書院的明信片時,沒有郵筒可以寄,這部分會比較可惜,也影響到購買的意願。
    像是駁二藝術特區有賣明信片的地方就有郵筒可以寄,很多作為觀光景點的地區也都會設置,這個部分或許文化局可以參考,也能輔導類似的地方都能設置可以寄信的地方,也能增加販賣周邊產品的績效。

辦法 觀光地點設置郵筒。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7-05-11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7-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七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7-05-1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