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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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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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七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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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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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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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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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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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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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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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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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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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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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俊憲、何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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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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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市合併後土地面積擴增20倍,公共設施維護項目遽增,但預算卻未等比成長,再因財政狀況愈加窘迫,致道路公園等設施維護品質及妥善率逐年下滑,同時影響災害準備金的編列與支用。公共設施維護品質攸關市民安全,建請高市府針對各項設施維護訂定預算下限,核實編列,並將設施維護管理列為施政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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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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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市合併高雄面積大20倍建設也多,預算卻沒跟著成長,還逐年下滑。其中例行性設備維護100年高達63.59億,到了106年卻僅剩45.51億,期間105年時還一度低至41.34億,降幅高達35%。
二、財政吃緊狀況,直接反映在設施維護預算上。99至106年高雄道路面積多3.2倍錢只多2.2倍,每平方米維護經費從17.57元,下降到只有12.36元打7折。101至106年公園面積多了3座中央公園綠地,每平方米經費也從96下降至64元,打了66折。
三、設施維護預算財政緊吃,也反映在對災害準備金的高度依賴,以養工處預算為例,從100年7.42%,大幅攀升至106年40.85%。
四、建請高市府應將設施維護管理,列為施政重點。此外養工、水利、環保、觀光等單位應制定可量化的設施維護預算指標,如道路鋪設、公園維護每平方公尺的維護金額下限,並核實編列,確保品質得維持在市民「滿意」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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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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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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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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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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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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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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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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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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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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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7-05-11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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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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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七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7-05-1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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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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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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