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交通
編號 9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蕭永達
連署人 王聖仁、蔡昌達
案由 建議市府針對民眾連續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開交通罰單應符合比例原則。
說明 交通違規案件開罰之目的與手段應有一致性,交通違規案件之開罰其目的不是為了要增加國庫、市庫,而是為使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建議市府針對民眾連續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檢討現行法令開罰單之合理性,以符合比例原則。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0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