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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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農林
編號 70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張勝富
連署人 林富寶、翁瑞珠
案由 請市府確立農路鋪設權責單位,以造福農民案。
說明

一、據悉前高雄縣轄下之農路,未改制凡未鋪設基礎(路底)之路面,不論縣府或鄉鎮市公所均可自主施作,此舉對原高雄縣農民搬(送)農作物時,減輕農力負擔助益非淺,農民莫不額手稱慶,惟縣市合併後,原高雄縣農戶則如同碰觸王爺般,申請鋪設農路卻處處碰壁,總不得其門而入,市府各工程單位無一同意協處,造成對原高雄縣民權益消失罄盡,農民內心感嘆不已,直言不如不改制。

二、有關未鋪設基礎(路底)之農路,市府各單位意見略述如下;

(一)養工處:農路非屬其養護道路。

(二)新工處:新闢道路(計畫道路),始可處置。

(三)農業局:農路有路底始予維護、翻修,或農業區重劃新闢道路才受理。

(四)公所;6米以下道路始得進行維修。

三、鑑於上情市府各單位各自為政,互踢皮球之風不可長,置農戶困苦於不顧之作法,應請早日導正。

辦法 請市府統一事權,釐清主政單位專責辦理,早日造福農民。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2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05-2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