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交通
編號 58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童燕珍
連署人 劉馨正、曾麗燕
案由 鼓勵街頭藝人進駐各觀光景點。
說明   台中市民廣場、桃園藝文特區、台北淡水河畔、華山藝文園區、信義新天地……等地方,幾乎夜間天天都有街頭藝人表演,塑造當地文藝風情,也提供居民下班下課之後能有個放鬆的好去處,更是吸引外地遊客前去觀光一大加分利器。
  目前據了解愛河周邊為當地業者及街頭藝人協會各負擔一半補助經費鼓勵街頭藝人表演,但吸引人數還是有限。而高雄許多不錯的定點,如火車站前廣場、高雄新光碼頭、中央公園……等具有夜間觀光或休憩潛力的地點,也沒有提供每日的街頭藝人表演。
  若能是政府帶頭指導並鼓勵街頭藝人,再加上現有民間推動的力量,讓高雄的夜晚能有個民眾放鬆的地方,也能增加高雄市民生活的小確幸,更可為高雄目前在推動的觀光產業有大大的加分效果。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2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05-2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