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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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教育
編號 40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慧文
連署人 高閔琳、簡煥宗、林于凱、
黃捷
案由 建請議會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專案監督小組」,讓所有性別都能在高雄受到平等的人權保障、共享多元價值。
說明     過去常因性別發生校園霸凌、職場霸凌、社會排擠甚至嚴重的身體侵害事件,更甚者,釀致居於弱勢的女性和性少數輕生。另外,面對今年5月立法院將通過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各縣市在各個面向、各類機關應做好準備。
    高雄市議會作為第一線的民意監督機關,應表現出關心各種性別、尊重多元觀點的態度,扛起保障性別平等落實在教育、公共空間及各行各業的責任,莫讓悲劇重演,並捍衛所有性別在高雄安居樂業的權利。
辦法

一、在高雄市推動性別友善空間。

二、讓高雄市各級學校普及性別平等教育。

三、讓高雄市成為多元價值的進步友善之示範城市,結合性別團體、性別社團及專業師資,舉辦平權活動、透過各種媒介推廣多元文化,讓所有性別在校園、職場上都能獲得真正得自由。

備註
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05-06
同意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專案監督小組」。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16
不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