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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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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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長交議市政府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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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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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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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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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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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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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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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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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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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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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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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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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審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市政府文化局108年度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計畫(C、D類)等3案,補助款278萬2,500元及配合款130萬5,000元,共計新台幣408萬7,500元整,因108年度預算並未編列,擬先行墊付執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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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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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8年01月02日文資物字第10830000523號函、108年02月23日文資物字第1083002051號函、108年02月13日文資傳字第1083001690號函及108年3月7日文資物字第10830024692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本局108年度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計畫(C、D類)等3案,補助款278萬2,500元及配合款130萬5,000元,共計新台幣408萬7,500元整,因108年度預算未及編列,但又急需執行本計畫,擬請准予先行墊付執行。
三、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者,辦理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時效上不足因應時,得支用墊付款。並依同法第45點及第46點規定,應先專案送請各級立法機關同意後,始得支用,俟後將之列入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進行帳務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4月16日第41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五、檢附「高雄市政府108年度提請先行墊付執行計畫明細表」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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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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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審議通過後,本案新台幣408萬7,500元整於108年度以墊付款方式辦理,並納入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進行帳務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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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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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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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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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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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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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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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8-05-06
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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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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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16
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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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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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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