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臨時會議長交議市政府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6
提案單位 高雄市政府
承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相關單位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連署人
案由 請審議為執行客家委員會107年補助本市甲仙區公所辦理「『樟語客情』-甲仙採樟文化生態園區營造計畫」經費共計239萬元(中央補助200萬元、市府配合款39萬元),擬先行墊付執行案。
說明

一、本墊付案係依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第45點及第46點規定辦理,並業經本府107年11月13日第39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依據客家委員會107年10月17日客會產字第10766002711號函同意補助本市甲仙區公所200萬元,連同本府需自籌之配合款39萬元,因未及納入108年度預算,應業務執行需要,請准予以墊付方式先行辦理,俟108年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編列預算轉正。

三、檢附本案客家委員會同意補助函文及預算先行墊付執行計畫明細表各乙份。


 

辦法 敬請審議。
備註
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二次臨時會
決議日期:108-01-31
同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