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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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工務
編號 69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美雅
連署人 黃柏霖、王義雄
案由 實踐人權-高雄共融遊戲場設置。
說明

一、兒童透過遊戲幫助神經肌肉的活動協調,建立認知、語言、心理社會發展。

二、對身心障礙兒童來說,由於硬體設施缺乏,往往讓他們失去參與遊戲的機會,共融遊戲場具備無障礙環境,安全、寬敞、舒適、互動性、趣味性及多元刺激,讓不同能力的兒童都能夠享受玩的權利,並且滿足不同年齡層的互動,年長者、成人、兒童都可以參與,打造共存、融合、沒有區隔的精神。

辦法

一、 公園、學校遊戲場,都應以共融為優先考量,設計規劃時採納公民意見、傾聽在地兒童及居民聲音。

二、 以共融為基礎,在公園、學校、公共空間、街道、廣場。

 

三、 再造都市遊戲新空間,讓遊戲行為發生在街道、車站、建築物裡,讓都市樣貌更多元、豐富、有趣。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