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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七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教育
編號 25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李雅靜
連署人 黃淑美、許崑源
案由 建請市府於鳳山區興建一具有鳳山地區特色,兼具室內運動及休憩功能之國民運動中心,以推廣全民運動。
說明 一、 高雄縣市合併後,鳳山區因地理位置適中,交通方面及區民又勤奮營生,而成為高雄市人數最多之地區。
二、 本席自102年即建議,為符合地方居民之需要,建請市府在鳳山區興建國民運動中心,以求鳳山地區居民在寒風烈日暴雨下,仍然有運動場所可資使用,然市府一再以經費不足為由,推託不做,罔顧國民健康。
三、 反觀人口數僅20餘萬,建設經費遠低於本市之屏東縣,其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已於104年3月完工,104年8月8日正式營運,由此可見高雄市政府對全民運動之推展有待加強。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7-04-23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7-04-2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七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7-05-1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