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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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財經
編號 24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柏霖
連署人 周鍾㴴、劉德林
案由 期待具體落實前瞻計畫,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說明

一、行政院會3月23日院會通過國發會所提「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包括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和城鄉等5大建設,8年總經費8824.9億元。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此計畫預期可提高實質GDP規模,8年9759億元,創造4至5萬個就業機會,帶動民間投資1兆7777.3億元」。

二、高雄市與桃園市在軌道建設方面,被稱為兩大贏家,前者是捷運延伸環線爭取到1454億元,後者是都會區鐵路地下化獲得982億元。百萬人口大縣的彰化,已獲得高鐵彰化站與台鐵轉乘接駁計畫、台中捷運綠線延伸彰化,經費共157.87億元。台中市則是爭取到「山手線」、「捷運藍線」、「捷運綠線延伸」等軌道建設,估計可創造超過1700億元經濟效益。高雄市長陳菊2017年5月11日在市政總質詢中指出,「過去軌道建設多集中在北部,北部總計投入1.2兆元、闢建14條路網,而高雄拼了20年才以BOT案合作開發橘紅兩線,中南部基礎建設鋪設是基於國家整體建設的考量,也是高雄公平發展的第一步,高雄人民不能沉默,她籲請各界重視支持,給高雄更多機會」。

三、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高雄部分包含軌道計畫納入經過人口密集區的第三條捷運黃線,以及提供北高雄發展基礎的岡山路竹延伸線共1758億;綠能建設包含於興達港建設「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專區」投入55億發展風力發電;數位建設也將投資10億在亞洲新灣區建立「Fun Tech體感科技園區」。

辦法

從相關部會的簡報內容觀之,城鄉建設與水環境建設顯然只是一般基礎建設,至於數位、綠能則具有前瞻性。然而這兩項建設合計只有703.84億元,佔5年計畫總數的7.98%,實在少得可憐。看來這個奠定未來30年國家發展基礎的大計畫,計畫名稱直接冠上「前瞻」兩字實在有點誇大其詞,也許計畫名稱改為「基礎建設與前瞻計畫」更為清楚。更希望政府可以針對民眾的需求,有真正「前瞻」的做法。市府應該具體落實前瞻計畫,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