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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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民政
編號 57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蔡昌達
連署人 張漢忠、陳信瑜
案由 請市府責成各警分局、派出所,大力取締併排違停案件,尤其鎖定重點時段及地段,有效嚇阻及降低民怨及肇事率。
說明

一、高雄市車禍肇事率居高不下,尤其「併排違停」與「超速」並列兩大交通之惡,嚴重危害機車、單車之騎乘安全。

二、請市府責成各警分局、派出所,就其轄區內設定違規重點熱區、重點時段,大力疏導取締;包括各式補習班、學校、市場、上下班、上下學時段,併排、甚至三排違停情節嚴重,應特別列為重點取締對象。

三、「併排違停」不僅立即形成一處交通瓶頸,更因占用慢車道,直接扮演「騎士殺手」禍首,機車騎士經常為了閃避路邊違停車輛,緊急切換車道,與快車道車輛擦撞發生事故,輕者傷重,重者車毀人亡,民怨最大,務列首要取締重點。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成立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