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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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財經
編號 39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蔡昌達
連署人 張漢忠、陳信瑜
案由 請市府儘快兌現開發「和發產業園區」前之建設地方承諾,以實質建設回饋毗鄰之上寮里、琉球里等。
說明

1、由市府經發局主辦的「和發產業園區」,以委託開發模式,開發期程104.9.3~108.9.2,總開發經費達7億3400萬元,總開發面積達136.13公頃(和春、大發兩基地)。

2、由於和發園區係以「高附加產業轉型」優先,至於「輔導在地違章農地轉型」並非政策重心,因此,對在地產業助益相當有限。

3.反而是外來企業進駐比例較高,相對也造成當地週遭居民卻承受相當高的環境壓力,包括噪音、空污、交通流量、水源、震動、光害、治安、電源、心理焦慮等…對住家、農地等的影響及剝奪疑慮。

4、市府當初曾承諾將同步以實質建設,回饋嘉惠最毗鄰的上寮、琉球兩里,包括里內公園及里民綜合活動中心等,卻迄今未見兌現落實,地方反彈聲浪不斷。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