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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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工務
編號 81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曾麗燕
連署人 陳粹鑾(107.7.26解職)、唐惠美
案由 工務局於水利局埋設接管前需與對方協調路面恢復是否全面鋪設,以利道路全面之平整性。
說明 近年來市府大力推廣汙水地下化,施工單位竣工後目前大多是以部分路面重鋪結束工程,以致造成某些是老舊路面,半邊平整,半邊卻是崎嶇不堪,讓用路人欲哭無淚。改天半邊爛路重鋪時,相銜接的中間部分路面又是不平整。為何市府不讓水利局申請管挖時,請養工處與地方里長配合,現場勘察評估該段路面是否需要全面重鋪,而讓養工處可以專款補貼水利局全面重鋪該施工路面,避免日後再來一次擾民,且馬路全面性平整才好使用。
Ps:附件1
辦法 建請養工處、水利局相互研擬配合方案。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0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0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