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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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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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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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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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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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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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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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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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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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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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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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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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眉蓁、許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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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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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加強活化杉林區大愛園區永久屋原住民文化公園,並整體規劃以利園區設備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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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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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園區風景優美,內部設備完善。應近來該處似較少使用開館。
2.建請原民會該處活化應園區,促使原民公園成為大愛的重要地標,使其發揮功能,不致淪為蚊子舘,浪費國家資源。
3.無法吸引遊客的功能原住民公園為大愛的重要地標,要發揮功能不致淪為蚊子館浪費國家資源。
4.請原民會規劃對杉林大愛原住民文化產業應推展中心結合多家旅行社共同推出原住民風味餐、文創商品、原住民樂舞及原區導覽等活動。
5.希望旅客貼近在地區民生活,共同陪伴大愛原區活出健康與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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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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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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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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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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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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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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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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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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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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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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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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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成立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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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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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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