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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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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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市政府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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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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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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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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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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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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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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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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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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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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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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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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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審議「本市岡山區和平段1195、1196、1197、1198地號等4筆市有地,面積合計為4,009.08平方公尺,擬完成處分程序後辦理標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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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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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
(一)、高雄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8條:「非公用不動產得予出售之範圍如下:一、可供建築使用之土地及其建築改良物。…」。
(二)、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第7點第7款規定:「其他經權責機關依法律或地方公產管理法規規定核定者」,得予出售。
二、本案土地位於岡山區和平里和平中街與和平一、二街路口,現況為空地使用,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三、案地為市府102年度作價投資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基金土地,並以土地處分開發收入挹注捷運建設,作為捷運自償性經費來源,以符合行政院對於交通建設需具備自償性要求。
三、本案經本府106年 8月1日第33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四、檢附本案處分清冊、地籍圖、處分效益評估說明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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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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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通過後,請惠送處分同意書3份,函報行政院核准後10年內完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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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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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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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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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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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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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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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6-11-14
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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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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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06
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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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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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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