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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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31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郭建盟
連署人 邱俊憲、陳致中
案由 針對街友緊急救援,未免通報延誤發生憾事,建請社會局與警政單位,應針對緊急案件的認定標準與受理權責再行溝通,避免發生兩者各以為對方權責,耽擱處置引發悲劇。另未免緊急案件誤判生憾,建議社會局研擬上傳照片、影片的通報機制,讓第一線社工能更精確掌握現場狀況處置。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2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05-2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