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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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民政
編號 61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玫娟
連署人 蔡金晏、黃香菽
案由 舊左營分局應予活化利用。
說明 左營分局遷址後,舊左營分局應予活化利用,例如活動中心或長青中心都是可以考慮的方向,勿淪為另一蚊子館。
辦法 請市府警察局儘速研議辦理。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成立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