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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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財經
編號 11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紹庭
連署人 陳粹鑾(107.7.26解職)、王耀裕
案由 請市府自民國 106 年起五年內暫緩調高本市土地公告地價案。
說明

1.市地公告地價是徵收地價稅之依據,市府幾乎每年調高5%到8%不等。

2.民國105年本市地價稅實收132億4440萬餘元,比104年的94億7975萬元,超收37億6465萬元,約增加39.71%,亦即105年地價稅調 漲約40%,真是苛政猛如虎啊!市民情何以堪!

3.40%調幅原可分五、六年調漲,市府卻一年漲足,難怪市民怨聲載道;除新重劃區外,自106年起應適度調降公告地價,或五年內應暫緩提高公告地價,以平民怨。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0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