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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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教育
編號 46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曾麗燕
連署人 李雅芬、曾俊傑
案由 小港區闢建多功能運動中心。
說明 市府已將原屬於教育局之體育處升格為運動發展局,組織擴編,專責本市運動產業、設施、全民及競技活動、規劃業務,推展全民運動之風氣,促昇體能,健民國強。應適時規劃運動中心,讓市民有此活動之空間,小港區漢民路上有台糖土地,現為夜市營商,如能由市府編列預算價購,就部份土地尚能規劃多功能運動中心與夜市結合,成為小港區觀光及運動之處,必會帶動小港區經濟之繁榮,且另將新建運動館部份建物撥用給警察局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廳舍使用,解決漢民派出所長期租賃私人透天厝負擔(累計)龐大之租金,同時可兼顧人潮所帶來之治安之問題,有比鄰之轄區派出所在旁,能有效預防犯罪及維持治安。
辦法 建請市府財政局、運動發展局、警察局共同協議辦理。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2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05-2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