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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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警消衛環
編號 4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柏霖
連署人 李雅靜、柯路加
案由 具體解決高雄空污問題。
說明 高雄市近年空污達到危險程度的天數仍難以降低,空氣污染的解決也難取得立即的效果。假如在極短期的解決之道,為天氣預報出現危險等級時,各公家機關以明顯的方式告知市民即時空污情況(如空污旗)。並且在地方制度法的授權下,由市府偕同市議會來規範「高雄市空氣污染危險等級應變自治條例。
辦法

一、目前在直轄市層級的規範中,應該制定空污緊急因應措施。

二、面對空污的來襲,政府應該制定後續空污防制短、中、長之期程,與其具體作法。

三、建請校園能配合空污警報,減少戶外活動;在空污高危警報發布時,廠商、車輛應于管制空間;比照颱風假,建立起部分高危產業的休假制度。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