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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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財經
編號 4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淑美
連署人 林富寶、陳信瑜
案由 建請稅捐處加強宣導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
說明

一、高市公告地價去年一口氣調漲32.52%,引發民怨,為此稅捐處去年即推出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措施,但據統計僅有將近60戶左右申請延期和分期繳納服務。

二、今年推出地價稅延期分期繳納辦法,只要是因公告地價調漲,致今年地價稅較104年增加超過2萬元、增幅逾30%者,就可最多延期5個月或分6期繳納,但需於11月底前提出申請。

三、因宣導不佳,許多民眾不知可申請延繳或分期繳納,造成權益喪失,建請稅捐處未來應加強宣導此類措施,以保障市民之權益。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