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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市府人事處重視職場霸凌問題,相關霸凌情事迭有發生,或可能在基層即遭到掩蓋消失、或大事化小、扭曲成「誤會」「誤解」、「溝通問題」等、淡化處理、甚或在基層官官相護,毫無改正作為,下情永遠無法上達,也避免持續惡化而肇生司法案件,甚至發生遺憾事件。
二、請市府人事處務應多多公告防制職場霸凌宣導說明,提供市府職場霸凌諮詢、設置市府申訴管道專用電話及信箱。
三、並請比照性平審議委員會,儘速設置職場霸凌申訴委員會,聘請府內或府外專業人士,協同端正職場風氣,並輔導府內專責人員正確受理、處理程序與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