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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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11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紹庭
連署人 陳粹鑾(107.7.26解職)、王耀裕
案由 建請市府確實規劃檢討落實長照案。
說明

1.台灣已是高齡化社會,而照 顧老人生活是市府的天職,市府應開源節流,積極落實長照,以照顧長者。

2.日前私人長照機構,大多數收費昂貴,環境好的每月要4萬到5萬元;環境普通的也要3萬元以上。如公立的民生醫院養護中心即是,中上家庭都覺得是沉重的負擔,別說中低收入戶了。

3.市府應全面檢討長照工作的定位及收費標準,宜兼顧慈善,不以營利為目的。對中低收入長者入住長照中心,儘速訂定補助標準,讓長者享有尊嚴的老人生活,以促進祥和的社會。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0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0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成立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