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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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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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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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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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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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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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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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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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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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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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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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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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傑、蔡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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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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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高雄市政府保留光武社區活動中心建物及活動中心適合使用分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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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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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光武社區活動中心為活化遷村後用地,高雄市政府配合國防部用地活化政策,爰公辦第81期(大寮眷村)市地重劃案,本重劃政策完成後將有大量人口進駐,在在亟需保留目前社區活動空間。
二、大寮區81期市地重劃案件,其申請開發面積達49.586公頃,按高雄市政府地政局103年5月擬定大寮區都市計畫(鳳林四路以西國軍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計畫書之土地開發利用配置圖所示,其使用分區包含住宅區、商業區、公園用地、學校用地、保護區等各項使用分區,另依據高市府公告「大寮都市計畫(鳳林四路以西國軍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計畫書」表示本計畫區可容納居住人口約12,000人(保守估計),商業人口約3,000人(保守估計),爰重劃後人口聚集指日可待。
三、前光武里社區活動中心係作為投開票所、里民集會及休閒活動場所,目前每日在此活動之民眾約有上百人之多,倘重劃後廢除該公共空間,將影響民眾權益及對政府執政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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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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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市府地政局辦理的市地重劃為都市發展願景重要一環,應以宏觀角度(如生態城市永續發展、人口成長的趨勢、提升環境品質及擴大民眾參與等等)來進行檢視。
二、現規劃之公辦81期重劃案,應考量在光武里內設置國中、小學公共閒置空間。
三、請保留目前現有活動中心,以因應未來該區域人口進駐後無任何公共空間可使用之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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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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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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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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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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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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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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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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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8-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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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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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15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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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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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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