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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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民政
編號 43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宋立彬
連署人 李雅芬、邱于軒
案由 有關梓官區行政中心遷移之規劃與興建。
說明 梓官區公所目前位於梓官區北邊,周邊道路車流量大,停車不易,對於蚵寮、赤崁的民眾洽公路途遠且非常不方便,遷移至梓平公園可納入梓官區所有行政機關單位,提供更完善的服務,避免洽公民眾奔波往返,更可帶動地區發展。
辦法 目前梓官區梓平公園占地廣,且為公有地,沒有徵收的問題,只需規劃與興建經費。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15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