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資訊 整合查詢系統
議事錄
其他議事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一、許多企業設廠於高雄,享用在地資源,總公司卻設籍在台北或其他外縣市,造成汙染留於高雄,稅繳外縣市之情形,更影響「財政收支劃分法」中統籌分配稅款之額度。
二、以高雄市、新北市與台中市同為直轄市,且人口及面積都大於台北市,每年統籌稅款卻比台北市少了一百億元以上,因為直轄市統籌稅款分配公式,以營利事業營業額占五十%最多,台北市受惠於商業活動發達,加上許多企業將總公司設在台北市,不僅地方稅收最充足,又能拿到最多統籌稅款。
三、除吸引企業前來高雄投資,更應設法鼓勵將公司設籍高雄,以增進地方政府財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