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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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財經
編號 45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淑美
連署人 林富寶、陳信瑜
案由 建請稅捐處加強牌照稅之徵收與欠稅追討。
說明

一、牌照稅是地方稅收之中十分重要的收入,以105 年度為例,預算數67.5億元,實徵淨額70.78億元,超徵3.28億元,較104年實徵淨額69.46億元,增加1.31億元。

二、牌照稅最常面臨的就是欠稅及難以追討等問題,根據統計,去年度光是逾滯納期仍未繳納者遭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案件就共計有34,208件,可見牌照稅積欠情形嚴重。

三、無牌或欠稅上路的案件也相當眾多,光是去年度利用全國停車格停車收費電子檔及交通違規資料,就查獲本市未稅及無牌使用公共道路車輛共裁罰 6,990 件,補稅 8,397 萬元,裁處罰鍰 3,924 萬元。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