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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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民政
編號 36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邱于軒
連署人 曾俊傑、蔡武宏
案由 建請高雄市政府將林園區公所舊址應新建地下停車場並轉型該用地空間實施改造計畫案。
說明

一、「貨出得去、人進得來、高雄發大財。」是市長對高雄的發展願景方針,林園區經濟規模不比小港區、鳳山區差甚至是鄰近大寮區差,但因位置的關係與長期市政府的忽視讓林園區顯得格外遙遠,可說是被遺忘的市境之南,在捷運延伸線尚未到林園之前,所有的人潮不是搭乘公車就是自行開車前來,停車空間已明顯供不應求,為解決停車不足問題建議可以在林園區公所舊址新建地下化停車場,解決周邊停車不足問題並提供給外來人潮停車空間。

二、林園區所設置的長照系統:衛生所、長青活動中心、頂林仔邊庄日間關懷站、高雄市林園育兒資源中心,這四項都位處林園區公所舊址附近,在福利服務供給方面可說是相當便捷,為因應未來的超高齡化社會,社會福利與福利服務需求只會更多不會變少,這裡又是交通要地縣有的空間活化應做更通盤的檢討和長遠的設計規畫。

三、林園區公所舊址位處林園區市中心,有交通上轉乘、商圈集中區和多元文教區之重要性和發展潛能,應將用重新改造並加以活化長照系統與政策,因應未來高齡化社會之需要進行都更計畫,本區未來也將可帶來大量人潮,在在亟需保留目前閒置用地並加以活化此空間。

辦法

一、有關市府辦理的市地重劃為都市發展願景重要一環,應以長遠規畫面對與解決未來10年甚至20年之需求(如觀光人潮的湧入交通問題之解套、人口成長的趨勢、生態城市永續發展、超高齡化社會所帶來衝擊與挑戰及擴大民眾參與等等)來進行檢視。

二、應考量在林園區公所舊址內設置地下化停車場、提供社區及長輩,未來使用之公共空間。

三、提升長照服務等級,讓更多福利服務可以進駐,解決未來超高齡化社會所面臨之環境及需求不足等衝擊,以因應未來該區域人口成長後市中心無法提供更多空間可使用之窘境,也造成市區交通之混亂。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15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