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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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警消衛環
編號 14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捷
連署人 邱俊憲、林于凱
案由 《高雄市環境保護基金管理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
說明 107年為「高雄市二行程機車汰舊加碼補助三年整體計畫(105年-107年) 」的最後一年,再加上環保基金管理會的委員,也剛好兩年任期屆滿,需重新招聘,因此造成高雄市的電動機車補助方案產生了3個月的空窗期,損及高雄市民權益。
辦法 修正《高雄市環境保護基金管理會設置要點》第三條內容為:
本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兼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府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兼任;其他委員由本府就學者專家、有關機關及環保團體代表聘(派)兼之。
本會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派)兼之。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聘(派)兼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且應於該屆委員任期屆滿前三個月,完成下屆委員之招聘作業。
第一項委員中,學者專家及環保團體代表人數合計不得少於三分之二,且環保團體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九分之一;委員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