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警消衛環
編號 2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淑美
連署人 周玲妏、鄭光峰
案由 建請衛生局捍衛食安,針對涉及跨區全國性重大食安案件,堅持行政主動「先予裁罰」立場,要求中央修法訂立行政裁罰優先性。
說明

一、台灣食安問題層出不窮,國人吃得不安心。3年前,連續發生震撼社會的劣油事件,黑心商強冠、正義與頂新製油等公司,分別遭刑事起訴與地方行政處分。

二、儘管地方衛生機關對黑心商開出高額行政罰金,卻都因挨罰公司提行政救濟,行政法院以《行政罰法》刑罰優先及「一事不二罰」原則撤銷罰鍰。黑心商抗罰成功,不管地方開出多高的「行政罰款」最終難入庫。

三、高雄市衛生局承接正義、強冠案,各開罰5千萬元罰鍰都已繳入高雄市庫,挨罰公司提訴願,行政法院判免罰,衛生局必須連本帶利吐還罰金,衛生稽查人員一路從調查、蒐證到開罰,人仰馬翻忙了3年,換來「白忙一場」。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0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