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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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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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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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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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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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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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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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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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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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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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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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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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鍾㴴、劉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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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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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座的意義在於相互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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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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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近幾年,博愛座的爭議不斷,關鍵在於社會充斥自我意念,缺乏相互體諒的氛圍。
二、就像之前媒體報導中,阿伯與婦人的爭執,表面上看都是個有道理,不過,如果彼此都能各退一步,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三、其實,就個人的想法,教育才是關鍵點,或許爭議還是會有,但是總比設立博愛座的爭議來的少。
四、畢竟,博愛座的位置不多,如果需要的人更多,恐怕也會產生問題,尤其隱藏性需求的人,是很難從外表看得出來,因此類似的爭議恐怕就無法完全避免,即使有博愛座貼紙的制度,難道不會衍生更多的問題嗎?就像日前的案例,如果這位阿伯身體硬朗,卻有人強制要讓座,阿伯不會尷尬嗎?
五、尤其,在媒體發達的現在,有太多自以為是的正義達人,往往凸顯事實的部分真相之後,造成更多的誤解,甚至對於當事人的傷害,這都是大家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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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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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回到問題的重點,就是一種彼此的體諒,如果可以做到,上述的爭執自然減少,當然,這些都必須從教育做起,就像我們小時候常在路上看到「走路靠右邊」、「不要亂丟垃圾」等標語,現在已經逐漸減少了,這就是教育的功能了,也許這不可能一蹴可幾,但是總比每次在發生爭執時,才有對立的論述,來得合理,也更是一個進步國家應該有的作為;否則,每次都陷在各說各話的社會對立氛圍,恐怕不是大家所樂見! 博愛座的意義在於相互體諒,所以市府在設立博愛座應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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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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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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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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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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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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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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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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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6-11-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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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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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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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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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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