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七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民政
編號 29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曾麗燕
連署人 陳玫娟、黃香菽
案由 請市警局訂頒高雄市警員執行公權力標準作業規範行政命令。
說明 有關警員執行勤務應著防彈衣及戴防彈頭盔,只要求於夜間巡邏及執行臨檢勤務時一律穿著防彈衣外,餘視天候及治安狀況定之。惟因現今社會犯罪態樣多變詭譎,民眾法治觀念薄弱,無務實守法精神,非理性陳抗事件頻生,員警養成教育已無法有效面對各項社會秩序變化之因應,應由市警局研議執行公權力標準作業規範(SOP),促使警員依其標準執行公權力,亦讓民眾之其紅線在哪,倘若遇此紅線,公權力依法執行,絕無容忍,彰顯法律正義公平,用保執法警員安全俾遭暴徒之任意傷害,遏止非法之徒有隙可乘,強力打擊罪犯,以維護社會秩序安寧。
辦法 請市警局、法制局共同研議頒之。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7-04-23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7-04-2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七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7-05-15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