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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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教育
編號 57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淑美
連署人 郭建盟、陳信瑜
案由 建請體育處積極爭取設置國民運動中心。
說明 一、國民運動中心旨在於都會區內建置以室內運動為主的建築設施,而建置內容以較受民眾喜愛、使用率較高的運動設施為主,最後再依各地方政府依區域特性與需求,規劃建置相關的運動設施項目。同時為提高使用效益與自償性,營運均須以促參方式委託民間經營。

二、國民運動中心的經營考量除在財務面有良性的營運績效外,更提供市民運動、休閒、藝文娛樂、社區交流之場所等功能,促進市民從事運動,同時可帶動運動產業的發展。

三、目前全台各地之國民運動中心均有相當高之使用率,並有效提升當地運動人口,高雄市民至今卻尚未能擁有一座運動中心。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2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05-2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