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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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交通
編號 6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簡煥宗
連署人 李柏毅、何權峰
案由 建請將旗津、鹽埕、哈瑪星地區指定為觀光地區。
說明 因民宿管理辦法對於區域的限制,導致都市計畫區內無法設民宿。惟旗津、鹽埕、哈瑪星地區為高雄市歷史人文發源地,市府單位應積極向中央單位爭取成為指定觀光地區,讓返鄉青年可在此區域合法設立背包客棧。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2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05-2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