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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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民政
編號 1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鄭新助
連署人 邱俊憲、黃淑美
案由 建請研擬提撥檢舉交通違規獎金,轉由弱勢團體來擔任稽查工作。
說明 鑒於近年檢舉達人盛行,查本市自105年1月至12月交通違規案件數累積達137萬7729件,其中以民眾自行檢舉案件數就多達20萬件,又以違停件數居冠。倘若提撥檢舉獎金,轉由弱勢者來擔任稽查舉發工作,不僅可提升改善違規情節,又可照顧弱勢團體。
辦法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