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
|
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
類別
|
法規
|
編號
|
1
|
承辦單位
|
|
相關單位
|
|
提案人
|
張豐藤
|
連署人
|
翁瑞珠、蔡金晏
|
案由
|
建請修正「高雄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草案。
|
說明
|
一、現行管制作業疑義:
1.各地產出土方與接收土方之主關機關、自治條例規範、管
理方式都不盡相同,造成權責不清,形成弊端,成為
偽造文書、購置不實棄土證明之溫床。
2.真正流向管控不易,容易造成未依規定棄置至合法場所,
在工程施作地點就地掩埋或傾倒山區、河床、鄰近空地
等,這必然造成環境破壞或汙染,甚至將涉及履約管理人
員不切實或貪瀆勾結。
二、市場衍生弊端:
高雄市實際出土量至本市土資場量非常少,不到核准量的
1-2成,形成市場削價競爭,源頭不受管制衍生弊端。
三、修正條文對照表如後附。
|
辦法
|
如案由。
|
備註
|
|
附件
|
|
審議狀態
|
一讀(交付)
|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07
|
委員會審查意見
|
審查日期:106-11-10
撤回。
|
二讀決議
|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07
同意撤回。
|
三讀決議
|
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