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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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教育
編號 54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信瑜
連署人 陳政聞、張豐藤
案由 改善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保障並提升弱勢及身心障礙學生受教權益,落實社會公義與關懷。
說明 ㄧ、國中小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之師生比過於苛刻:而現況把學生數的「上限」當「下限」,不到「上限人數」之班級便裁班、減師,這不但不符合《特殊教育法》的立法意旨(師生比1:8),其條件甚至比普通班還不如。

二、《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實施要點》

第三條:「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之身心障礙學生人數十人至三十四人 者,得設一班;三 十五人者,得設二班;每增加三十四人 者,得再增設一班。資源班每班人數十五人以下者,置編 制教師一人;每班人數十六人至二十四人者,置編制教師 二人;每班人數二十五人以上者,置編制教師三人。」

       *上限師生比

           ~ 1:15(15生設1師)

              1:12(24生設2師)

              1:11(34生設3師)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2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05-2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