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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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警消衛環
編號 13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信瑜
連署人 張豐藤、李雅靜
案由 建請將違規食品透過「市府LINE等方式公告周知」將違規業者名單及產品,將資訊普及社會大眾。
說明

一、今年七月民間團體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檢驗手搖飲店冰飲,送交民間SGS公司檢驗,發現竟高達有31家六成二店家販售的冷飲,被驗出含過量生菌或大腸桿菌群等菌種。媒體報導「南部50家手搖飲 被點名6成帶菌」。

二、請衛生局勿匿名保護業者,卻不保護消費者,縱容「糞水」到處販售讓市民飲用,務必主動揭露資訊普及社會大眾。

(◎大腸桿菌:若在食品中發現大腸桿菌,表示食品受到糞便污染,它的存在比大腸桿菌群更能表示有腸內病原菌之危害。)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0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