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民政
編號 14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曾麗燕
連署人 劉馨正、王耀裕
案由 攸關本市交通違規罰金罰緩歲入預算暨決算分配之合適性。
說明 茲就本市交通維護管理裁決均係屬交通局主管業務,每年度編列罰金罰鍰及怠金歲入預算達壹拾伍億多,其決算數均達年度所列歲入預算,並由交通局統籌運用在交通建設之經費。然實際執行交通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告發單位,係由警察局所屬單位負責執行取締告發。其決算數收入來源,以違反交通違規處罰收入為其居多,但執行告發機關警察局,並無分配得此經費,倘如分配妥適,警察局如能分得部分經費,對於警用裝備、文書經費(警用電腦、掌上型小電腦、警用無線電、送達郵資等)及警用車輛更新提昇,定有莫大助益,對於有效打擊犯罪與積極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治安環境及淨化,即時遏止犯罪之發生,對於破壞社會治安犯罪之惡徒,迅速出擊除去,確保高雄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成就高雄市適合人民移居入住之幸福城市,是幸﹗
辦法 請市府法制局、財政局、交通局、警察局儘速共同研議辦理。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