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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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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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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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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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衛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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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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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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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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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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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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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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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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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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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垃圾焚化量已達全國第一,其主要焚化廠設備亦將逾汰換年限,效能已不堪負荷龐大的垃圾量,為減少垃圾危機,建請環保局規劃垃圾費隨袋徵收之施行日期及強化對民眾政策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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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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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9年台北、新北垃圾清運量分別為97.4、135.1萬公噸,到了去(105)年,僅剩下24.4、34.2萬公噸,降幅分別高達74.9%及74.7%,垃圾量僅剩原有的4分之1。
二、反觀高雄89年為100.4萬公噸,去(105)年減為 39.8萬公噸,降幅僅60.6%,與北市相較之下還差15%,即尚多出14.6萬噸垃圾量,其占高雄垃圾總量的37%,等於目前高雄清潔人力4個半月的垃圾清運量。
三、台北加碼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104年每人每天只要繳0.33元,但高雄人卻要繳到0.8元,每年每戶較台北多出515元。
四、大高雄目前有4座主要的焚化廠,其中岡山廠因垃圾貯坑料位超出警戒值,一度爆發垃圾危機,而營運超過18年的中區資源回收廠,及超過17年的南區資源回收廠,部分焚化設備將逾汰換年限,效能已不堪負荷。汰換經費龐大,須採分年更新,為解決垃圾危機實緩不濟急,且非正本清源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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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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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隨袋徵收不但有助於垃圾減量,且可幫市民省錢,若以台北市為例,高雄市每戶一年可省下515元,也比隨水費徵收公平,並可反映每人實際製造的垃圾量。故為解決垃圾危機及落實環保愛地球行動,應即早訂定「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施行日期,並強化對民眾宣導唯有垃圾減量始能為環境危機帶來立竿見影之效。
二、實施隨袋徵收可能須調降費率,又垃圾袋印製成本預估約1.3億元,其相關費用可由環境保護基金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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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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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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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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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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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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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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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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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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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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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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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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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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